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流程
1. 申请评估;
2. 准备资料;
3. 递交申请;
4. 区级审查;
5. 市级审查;
6. 财政拨款;
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材料
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:《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表》,《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人员花名册》等。
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理时间
创业带动就业按两个月周期申请(即单月的20号前),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核单位(各区就业办或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)提出申请;初核通过后,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中心提交汇总申报资料,市就业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,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。